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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承兑汇票票据业务,经验丰富、业务水平较高

2024-04-29 01:00:01 11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申请资料

1.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贷款卡原件

2.背书连续、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

3.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、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,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

4.与出票人(或直接前手)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

5.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,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人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

6.贴现行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。

申办程序

1.提交申请。提交书面申请书,即《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》,同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

2.背书转让。经银行审批同意后,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和填制贴现凭证等手续

3.使用资金。客户背书转让后,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客户指定的存款账户,客户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。

商业汇票特点

1.商业汇票可以流通转让。

2.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丧失,可以挂失止付(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手续费);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丧失,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人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;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,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。

3.出票金额、出票日期、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,更改的票据无效。

4.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事项

(1)表明“商业承兑汇票”或“银行承兑汇票”的字样;

(2)无条件支付的委托;

(3)确定的金额;

(4)付款人名称;

(5)收款人名称;

(6)出票日期;

(7)出票人签章。

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,商业汇票无效。

承兑付款

(1)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,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,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。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。

(2)付款人拒绝承兑的,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。

(3)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,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“承兑”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。

(4)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,不得附有条件;承兑附有条件的,视为拒绝承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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